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开发煤层气 页岩气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 27 号
  • 【法规类别】增值税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3年5月30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3年7月1日
关联知识

现将油气田企业开发煤层气、页岩气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油气田企业从事煤层气、页岩气生产,以及为生产煤层气、页岩气提供生产性劳务,按照《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财税〔2009〕8号文件印发)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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