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新疆、安徽、福建、甘肃4省(区)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附件:新疆等4省(区)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表
财政部办公厅 2013年6月5日
附件: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