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3年第二批新增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银行名单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库〔2013〕第 78 号
  • 【法规类别】国库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3年7月1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3年7月1日
关联知识

  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

  为推进2013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3年扩大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3〕13号,以下简称《试点通知》)有关规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2013年第二批新增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银行为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

  上述3家银行要高度重视销售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试点通知》要求。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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