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法规文号】财办会〔2013〕第 25 号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3年7月12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3年7月12日
关联知识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新修订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在大量调查研究基础上,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号)进行了修订,草拟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3年8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张娟

  联系电话:010-68552898

  传真:010-68552529

  电子邮箱:zhangjuan@mof.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邮编:100820

  财政部办公厅
  2013年7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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