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务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体制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现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起草了《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将汇总意见于2013年8月25日前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联系人: 程晓佳
联系电话:010-68552932
电子邮箱:chengxiaojia@mof.gov.cn
附件:
1.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2.《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