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重组合并,自愿向财政部、证监会提出终止其证券业务。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现收回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证券资格许可证。
特此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 证监会办公厅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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