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公告2010年第94号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公告〔2010〕第 94 号
  • 【法规类别】其他政策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0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0年12月30日
关联知识

  为规范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管理,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中国银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实施〈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署监[1995]908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