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3-2014年][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 【法规文号】会协〔2013〕第 105 号
  • 【法规类别】会计
  • 【法规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9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3年11月29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深入实施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推动行业更好服务国家建设,我会以《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为基础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3-2014年)(征求意见稿)》。

  请各地注协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征集事务所在新业务拓展战略推进中的新探索、新项目、新经验,将情况、建议和意见汇总整理后于12月13日(周五)前反馈至我会。

  研究发展部联系人:宋祉健;电话:010—88250227;传真:010—88250090;电子邮箱:songzhijian@cicpa.org.cn

  附件: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3-2014年)(征求意见稿).doc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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