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 【法规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第 21 号
  • 【法规类别】其他财政法规
  •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 【发布日期】2013年2月16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3年2月16日
关联知识

  为更好地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现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产业结构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主任:张  平
  201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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