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企〔2013〕第 323 号
  • 【法规类别】企业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3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3年10月23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做好20122013年度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122012〕23号),我部制定了《2012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本套报表为外商投资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年终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统一格式,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外商投资企业填报。

  二、本套报表由报表封面、主表和补充指标表组成。

  三、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的账簿记录等资料,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依法审计等年终决算工作基础上,按照本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等具体要求,以20122013年12月31日年终财务会计决算结果和其他有关资料填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规定认真组织好录入、审核、汇总等工作。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根据财务会计相关法规制度及本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填报工作任务,明确分工,精心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报送财政部的时间为20132014年7月31日前。报送内容包括:

  (一)20122013年度汇总的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二)汇总和全部分户企业计算机数据、汇总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的电子文档。计算机数据和电子文档须符合财政部统一要求的数据处理软件和参数要求。报表软件参数,请到财政部网站企业司频道或者www.jiuqi.com.cn参数下载区中下载。

  (三)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决算分析报告和决算工作总结。分析报告应包括企业投产和经营情况、报表汇总情况、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工作总结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情况,决算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和建议等。

  财政部将于20132014年8月对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进行验审。为保证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信息质量,财政部将对各地方的决算工作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统一格式向企业布置决算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变更。

  各地方财政部门在报表编制和上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企业司联系。

  附件:略

  财  政  部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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