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4号(关于内销保税货物审价问题的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14〕第 14 号
  • 【法规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4年2月7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4年2月7日
关联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1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发布)的有关规定,现就海关在审查确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时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关在审查确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时,其质疑、磋商和告知的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的法律文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的内销保税货物的完税价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予以审定。

  本公告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海关总署公告2005第3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销保税货物价格质疑通知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销保税货物价格磋商通知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销保税货物价格磋商记录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销保税货物估价告知书

  海关总署
201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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