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7号公布)的规定,现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海关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见附件)的格式文本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
2.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
海关总署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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