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 21 号
  • 【法规类别】基本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4年4月11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4年4月11日
关联知识

  为扩大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基层税务机关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认真落实好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该保留的保留、该完善的完善、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并的简并。现将第一批取消的《税务登记验证申请表》等15个涉税文书报表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

  附件: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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