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3年第164号(关于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事宜)

  • 【法规文号】联合公告〔2013〕第 164 号
  • 【法规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3年12月2日
关联知识

  经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与美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磋商达成一致,自2014年3月1日起,美国财政部烟酒税收贸易局将启用美国输华《葡萄酒出口证书》(证书样本见附件),作为美国输华葡萄酒的唯一官方证书,不再签发目前的美国输华葡萄酒原产地证书、健康证书、卫生证书、真品证书及自由销售证书等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

  1.《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质检联)(0).rar

  2.《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海关联).rar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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