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理事通讯表决调整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的通知

  • 【法规文号】中税协发〔2014〕第 22 号
  • 【法规类别】会计
  •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 【发布日期】2014年5月9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4年5月9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各位理事:

  因工作调整,张树学同志不再担任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现任司长为饶立新。中税协秘书处向国家税务总局请示,建议调整中税协副会长人选。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由饶立新担任中税协副会长,免去张树学中税协副会长职务。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第十五条的规定,“理事会具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职责”,现增补饶立新为中税协副会长,免去张树学中税协副会长职务,提请各位中税协理事以通讯审议的方式进行表决。

  请各地方税协通知本地区的中税协理事及时完成表决,并将表决意见于5月23日前反馈至中税协注册部(电子邮箱zcb@cctaa.cn)。逾期不反馈,视为同意。

  联系人及电话:杨艳春 010-68413988转8203

  附件:调整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表决意见表.docx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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