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房地产企业商业模式与税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法规文号】中税协秘发〔2014〕第 27 号
  • 【法规类别】会计
  •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 【发布日期】2014年5月16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4年5月16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帮助注册税务师了解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业务流程和相关制度,熟悉工程预决算基本内容的审核,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业务中涉及营业税计算、土地增值税清算和所得税政策;提高对房地产业开展税务代理的技能和水平,中税协定于6月16日在扬州培训基地举办“房地产企业商业模式与税收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1. 房地产行业商业模式解析(包括住宅地产、商业地产、高尔夫地产、养老地产、工业地产等业态的商业模式)——陈斌才;

  2.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代理实务——陈玉琢;

  3. 房地产企业融资业务税收政策解析(分析房地产企业融资模式,包括银行贷款、委托借款、各种信托融资、境外上市等方式的税收问题)——辛连珠;

  4. 房地产企业管理流程涉税事项解析(含房地产公司注册、股权收购、引进投资者、项目合作、土地征用、开发、销售、租赁、清盘、薪酬管理等管理环节的税收问题)——高金平;

  5. 房地产开发业务流程与相关制度讲解——曹福来。

  二、 培训时间

  6月16日报到,6月17日—21日全天上课,6月22日返程。

  三、 培训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四、 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副所长、业务骨干。

  五、 收费标准

  食宿费:2100元/人/期;

  培训费:1140元/期(含教师授课费、讲义和教材费用、教室使用费用等)。

  六、 联系人

  1.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培训部   吴博、赵芳芳 (010)68413988转8505、8506   (010)68414202(传真)

  电子邮件:zsxpxb@163.com

  2.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学员工作处   赵静  (0514)87806600、87806967   (0514)87806671(传真)

  电子邮件:yzsyxgc@126.com

  七、 报名方式

  1. 本期培训班通过会员管理信息系统——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is.cctaa.cn/odps/。

  2. 执业与非执业注册税务师使用注册税务师安全盘(U key)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其他从业人员由所属税务师事务所通过事务所安全盘(U key)进行报名。

  3. 税务师事务所须对本所的培训班报名表审核后提交地方税协,地方税协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系统首页的《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操作说明》。

  如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中税协信息部。咨询电话:(010)68451149;咨询QQ:786496627。

  八、 具体要求

  1. 2014年所有培训班报名参训的注册税务师均须完成网上个人信息采集方可报名,未完成者暂不予以报名。

  2. 请各地方税协按照培训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所列人数要求,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报名参训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不得随意换人。

  本期培训班报名工作将于6月6日截止,届时系统将关闭本培训班的报名功能,凡逾期未报名的地区视为自动放弃。另外,本次培训班以各地方税协通过系统确认的报名表为准,请勿直接向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报名。

  3. 6月16日报到当天有工作人员在南京机场、南京火车站及火车南站、扬州火车站、镇江火车站及火车南站、扬泰机场接站。请各地方税协提醒参加本期培训班人员将航班、车次信息于6月13日24时前在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内填好。逾期不报或提前报到者请自行前往。往返机票(车票)请自理。

  报到当天开通的接站电话:

  (1)南京机场接站人电话:13952796377

  (2)南京火车站接站人电话:13952796379

  (3)南京火车南站接站人电话:15152726952

  (4)镇江火车站接站人电话:15152726796

  (5)镇江火车南站接站人电话:13616296627

  (6)扬州火车站接站人电话:13952755617

  (7)扬泰机场接站人电话:13665212365

  4.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注册税务师安全盘(其他从业人员无安全盘),于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5. 凡已缴纳2013年度会费的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非执业会员需交纳培训费。

  6. 培训班结束,中税协培训部根据实际参训名单在中税协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学时确认,5个工作日后,参加本期培训的执业与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可使用注册税务师安全盘(U key)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7. 为了方便参训学员,报到时可刷卡交费。

  8. 参加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

  附件:“房地产企业商业模式与税收业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doc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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