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纳税审核高端培训班的通知

  • 【法规文号】中税协秘发〔2014〕第 36 号
  • 【法规类别】会计
  •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 【发布日期】2014年6月13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4年6月13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发展规划(2014——2017)》的要求,为加强高端人才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中税协定于7月11日——21日,在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大连)举办纳税审核高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具体课程安排详见《纳税审核高端培训班课程安排》(附件一)。

  二、 培训时间

  7月11日报到,7月12日—20日全天上课,7月21日返程。

  三、 培训地点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数码路41号)。

  四、 参加人员

  由中税协最终审定的高端人才培养对象(本期名单见附件二)。

  五、 收费标准

  食宿费:3200元/人/期;培训费:1900元/期(含教师授课费、讲义和教材费用、教室使用费用等)。凡已缴纳2013年度会费的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非执业会员及从业人员需交纳培训费。为了方便参训学员,报到时可刷卡交费。

  六、报名方式

  1. 本期培训班通过会员管理信息系统——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is.cctaa.cn/odps/。

  2. 执业注册税务师使用注册税务师安全盘(U key)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

  3. 税务师事务所须对本所的培训班报名表审核后提交地方税协,地方税协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系统首页的《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操作说明》。如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中税协信息部。咨询电话:(010)68451149;咨询QQ:786496627。

  4. 报名联系人:中税协 教育培训部乔娇娇 、关迎军,电话:(010)68413988转9213/9210,(010)68457390(传真),电子邮件:zsxpxb@163.com;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教学部侯江铃,电话:18940867308,电子邮件:houjiangling2006@126.com

  七、参训学员课前准备要求

  报名参训的学员要求提交相关案例(详细要求见附件三)。

  八、具体要求

  1. 2014年所有培训班报名参训的注册税务师均须完成网上个人信息采集方可报名,未完成者暂不予以报名。

  2. 请各地方税协务必按照中税协审定的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名单,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报名参训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本期培训班报名工作将于7月1日截止,届时系统将关闭本培训班的报名功能,凡逾期未报名的地区视为自动放弃。另外,本次培训班以各地方税协通过系统确认的报名表为准,请勿直接向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报名。

  3. 7月11日报到当天有工作人员在大连周水子机场、大连火车站及火车北站、大连港码头、大连火车站前长途汽车站接站。请各地方税协提醒参加本期培训班人员将航班、车次信息于7月8日24时前在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内填好。逾期不报或提前报到者请自行前往。往返交通费请自理。

  报到当天开通的接站电话:

  (1)大连周水子机场接站人电话:15640838001

  (2)大连火车站、火车北站、大连港码头和大连火车站前长途汽车站接站人电话:15640838002

  4.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注册税务师安全盘(其他从业人员无安全盘),于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5. 培训班结束,中税协教育培训部根据实际参训名单在中税协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学时确认,5个工作日后,参加本期培训的执业与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可使用注册税务师安全盘(U key)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6. 参加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

  附件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度高端业务培训课程.docx

  附件二: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2014年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录取名单.docx

  附件三:参训学员课前准备要求.docx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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