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铁路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批复》(国函[2014]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制定了《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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