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使用人员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文资便函〔2014〕第66号
  • 【发文机关】财文资便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5日
  • 【法规类别】其他财政法规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4年10月15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办公厅(室):

  为提高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我办开发了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请你单位指定一名相关人员,填写《外部用户个人证书申请及变更表(外网)》(附后)。请于10月17日前,将传真发至68553745,电子版发至wenziban@126.com,正式文件请交换至我办。

  联系人:戚 骥 68553745

  卢妍妍 68553743

  湛志伟 68553747

  财政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外部用户个人证书申请及变更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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