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地方文资监管机构及文化企业开展专题调研的函

  • 【法规文号】财文资便函〔2014〕第68号
  • 【发文机关】财文资便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2日
  • 【法规类别】其他财政法规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4年10月22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北京市文资办、吉林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山东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厅、重庆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中央文化企业及其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我办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成立课题组,拟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中央文化企业综合绩效评价、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为吸收借鉴各地文资监管机构在国有文化企业管理有关方面的经验做法,增强课题研究的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课题组将于2014年10-12月对贵单位及有关文化企业开展调研。

  本次调研主要围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三个方面,收集、分析地方文资监管机构和国有文化企业有关制度建设和管理经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意见建议等,采取书面调研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研提纲附后)。

  请贵单位按照调研提纲认真作答,并在监管范围内推荐3-5家国有文化企业,对调研工作进行布置。贵单位和所推荐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于10月31日前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课题组将在此基础上酌情安排面对面访谈。感谢贵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联系人:王昱 张硕

  联系电话:(010)68553740 68553738

  电子邮箱:wzbsc3707@163.com

  附件:

  1.绩效薪酬考核调研提纲(文资监管机构)

  2.绩效薪酬考核调研提纲(国有文化企业)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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