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科发财〔2014〕第311号
  • 【发文机关】国科发财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4日
  • 【法规类别】其他财政法规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4年10月24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1]289号)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2014]22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转化基金有关启动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理单位

  1.科技部、财政部委托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作为2014-2015年度受托管理机构,承担相应年度转化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受理申请等日常管理工作。

  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联系人:张萌 杜俊华 李天一,联系电话:010-88301514,传真:010-6834083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

  2.科技部、财政部建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委托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承担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运行工作。

  成果转化项目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相关工作具体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负责,联系人:赵辉 杨晖 彭洁,联系电话:010-58882026 58882645 5888252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邮编:100038。

  二、启动工作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转化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工作于9月26日启动实施。其他支持方式将在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后陆续启动。

  有关单位可以向科技部条件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以及通过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官方网站(www.nfttc.gov.cn)、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网站(www.nstad.cn)了解转化基金政策信息和申报要求。

  科技部 财政部
  2014年10月24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