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键材料升级换代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法规文号】发改高技〔2014〕第2360号
  • 【发文机关】发改高技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3日
  • 【法规类别】其他财政法规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4年10月23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12]2号),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了《关键材料升级换代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关键材料升级换代工程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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