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各保监局:
为增强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风险意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赔偿能力,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财政部会计司会同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请组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于2014年12月20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征求意见稿全文可在财政部网站下载。财政部的下载地址为http://kjs.mof.gov.cn/。
财政部会计司联系人:邱颖 韩冰
联系电话:010-68552535 68553012(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处
电子邮箱:qiuying@mof.gov.cn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联系人:蒋波 曹海菁
联系电话:010-66288039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
电子邮箱:bo_jiang_03@circ.gov.cn
财政部办公厅 保监会办公厅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下载: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