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办会〔2014〕第36号
  • 【发文机关】财办会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7日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4年11月1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各保监局:

  为增强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风险意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赔偿能力,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财政部会计司会同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请组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于2014年12月20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征求意见稿全文可在财政部网站下载。财政部的下载地址为http://kjs.mof.gov.cn/。

  财政部会计司联系人:邱颖 韩冰

  联系电话:010-68552535   68553012(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处

  电子邮箱:qiuying@mof.gov.cn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联系人:蒋波 曹海菁

  联系电话:010-66288039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

  电子邮箱:bo_jiang_03@circ.gov.cn

  财政部办公厅   保监会办公厅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下载: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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