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8号(关于原产于萨尔瓦多的产品适用最惠国税率问题的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14〕第88号
  • 【发文机关】总署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8日
  • 【法规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4年12月8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2日起,对原产于萨尔瓦多的产品适用最惠国税率。对2014年7月2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申报进口的原产于萨尔瓦多的商品,已按照普通税率征收税款的,准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多征税款的退还手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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