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90号

  • 【法规文号】财政部公告〔2014〕第90号
  • 【发文机关】财政部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7日
  • 【法规类别】财政部公告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4年12月1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根据《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186号)等有关规定,经存量考核、增量竞争,拟确定工商银行等38家机构为2015-2017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工商银行等50家机构为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7日至23日。

  联系电话:010-68552230,010-68552268。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国库司。

  邮    编: 100820。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

  2015-2017年储蓄国债承销团候选成员名单.xlsx

  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候选成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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