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办会〔2014〕第38号
  • 【发文机关】财办会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9日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4年12月29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通用分类标准实施企业:

  为反映企业会计准则变化,满足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以下简称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需要,我部对通用分类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已经完成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梳理工作,形成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为使通用分类标准更加全面地反映企业电子财务报告编制需求,保障分类标准的质量,现就元素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将通用分类标准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扩展分类标准、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纳入通用分类标准中,作为其行业扩展部分。在完成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此版通用分类标准将作为2015版通用分类标准发布,用以替代2010版通用分类标准及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扩展分类标准、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元素清单的修订情况,我们编写了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现将《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印发你们,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请访问财政部会计司网站(http://kjs.mof.gov.cn/)下载。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5年1月29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会计司。

  联 系 人: 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   赵金光

  联系电话:  010-68553275

  传    真: 010-68552534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子邮箱: zhaojinguang@mof.gov.cn

  附件1: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2: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29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