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与注税行业”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 【法规文号】中税协发〔2015〕第5号
  • 【发文机关】中税协发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 【发布日期】2015年1月27日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5年1月2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值《税收征管法》修订之际,为宣传行业的发展成就,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加强行业的理论研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拟举办“我与注税行业”有奖征文活动。优秀征文作品将在《注册税务师》杂志上发表;活动结束后对获奖人和获奖单位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1.就《税收征管法》修订中有关税务代理人条款(即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9条、征求意见稿第133条)的内容,以及涉税专业服务在税收征管全过程各环节中的需求等方面的观点、建议进行论述。

  2.就国务院下发的一系列有关调整注税行业职业资格和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的内容进行论述。

  3.讲述注税行业艰辛探索的亲历故事;分享税务师事务所的成长经验;讲述个人作为行业队伍一员的心路历程或感人事迹。

  二、征文要求

  1.理论研究类文章主要是对《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及行业“三个维护”职能作用的发挥等题目进行论述。此类文章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明确,建议可行,具有思想深度,引证材料丰富,讲究学术规范。

  2.叙事类文章主要是讲述注税行业发展中印象深刻的大事;记述行业发展或事务所自身建设的成就、经验;讲述个人亲历、亲见的值得纪念的事件;记录从业者工作、生活中的感人画面、先进事迹。此类文章要体现出亲历性、趣味性和故事性,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

  3.文学类文章主要是赞颂发展成就的诗歌、散文、随笔等,主题应积极向上,催人奋进。

  4.来稿一律采用电子文档。请将文章发至投稿邮箱:edit@cctaa.cn,并在主题栏注明“我与注税行业”征文字样。

  5. 征文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截止。

  三、工作要求

  1.本次征文活动是中税协宣传行业发展成就、研究提升注税行业法律地位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地方协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征文活动顺利开展。

  2.地方协会应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多种形式,调动行业内外的资深人士、专家学者进行撰文。

  3.地方协会组织的稿件可分期发至征文投稿邮箱。

  征文启事:www.cctaa.cn/zwqs/2015-01-28/12393.html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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