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我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当地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并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蒋伶倩
电话:010-88250208
传真:010-88250066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