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公布《注册税务师》杂志和网站通讯员名单的通知

  • 【法规文号】中税协秘发〔2015〕第2号
  • 【发文机关】中税协秘发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 【发布日期】2015年1月7日
  • 【法规类别】其他财政法规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5年1月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关于推荐中税协〈注册税务师〉通讯员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4〕053号)文件要求,各地均已将通讯员名单上报。经研究确定,这些通讯员为杂志和网站通讯员,现将全体通讯员名单公布,请各位通讯员按照《〈注册税务师〉通讯员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工作,在提高杂志和网站质量,扩大稿源等方面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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