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未分配利润转账增资适用汇率问题的复函【失效】

  • 【法规文号】财会一字〔1997〕第15号
  • 【发文机关】财会一字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1997年7月6日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7年7月6日
  • 【废止时间】2015年2月26日
关联知识

根据《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财会〔2015〕3号 的规定本文全文废止。

  外商投资企业以未分配利润转账增资时,如企业的记账本位币与注册货币不一致,应按有关部门批准增资之日的市场汇价将记账本位币增资金额折合为注册货币的增资金额。

  财政部
  199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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