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号(关于修订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的公告)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5〕第6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5年3月11日
  • 【法规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5年3月11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是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我国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方,按照《公约》的规定,中国海关根据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的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编制了我国2012年版《税则注释》,并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后,世界海关组织对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进行了部分修订。中国海关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已发布的修订内容,同步调整了我国2012年版《税则注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4。

  现予以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一期)

  2.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二期)

  3.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三期)

  4.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四期)

  海关总署
  2015年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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