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的通知

  • 【法规文号】会协〔2015〕第20号
  • 【发文机关】会协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 【发布日期】2015年4月8日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5年4月8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

  请各地注协做好相关组织工作,主要包括:

  一、做好年度培训计划的协同管理和宣传。

  二、贯彻执行行业继续教育各项制度,引入产出法学时认定,加强学时动态管理,并及时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三、针对继续教育制度关于“每个培训周期职业道德培训不低于4个学时”的规定,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学时管理,鼓励组织开发职业道德案例教学

  四、指导事务所做好专业人员分级管理,以此为基础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施效果。

  五、请于4月30(周四)前将本地培训计划和认可内部培训资格事务所的培训计划一并上报,并及时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附件:2015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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