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汛抗旱检查工作的通知

  • 【法规文号】商市运函〔2015〕第83号
  • 【发文机关】商市运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5年4月15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5年4月15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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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为做好2015年防汛抗旱工作,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要求,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一是防汛抗旱责任制、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应急商品调运、投放机制及投放网点相关情况;三是中央、地方储备库点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四是地方储备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收储和投放机制情况。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认真做好防汛抗旱检查,加强市场监测,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应急供应准备。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按照上述要求检查中央储备糖、肉库点防汛抗旱工作准备情况。请于2015年5月4日前将防汛抗旱检查情况函告我司(请在报告中列明本地区应急商品集散地和应急投放网点数量)。

  联系人:李宝星  刘虎成

  联系电话:010-85093865/3840,85093861(传真)

  邮箱:tiaok_scyx@mofcom.gov.cn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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