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按时做好万村千乡信息系统数据完普工作的通知

  • 【法规文号】商建区域函〔2015〕第217号
  • 【发文机关】商建区域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5年4月23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5年4月23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II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14年8月《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4]597号)下发以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保障2013年项目收尾和做好继续实施地区接续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历史数据的汇总分析,克服时间跨度长、人员和企业变化大等困难,信患系统数据的补充完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近期我司委托有关单位梳理了数据填报情况,并据此逐一向各地下发了《关于请补充完菩万村千乡信患系统数据的函》,请各地抓紧时间按照问题提示单填报,并在截止曰期前完成数据提交.相关情况将作为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的重要参考。

  对各地数据完善工作进展情况,我司将定期在司网站上予以通报。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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