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为加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行为,保障考生和考试管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我们在总结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践经验基础上,对2013年印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规则》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会考〔2013〕15号同时废止。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与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联系。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docx
附件2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docx
附件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规则.docx
附件4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