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公布调整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法〔2015〕第6号
  • 【发文机关】财法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5年5月26日
  • 【法规类别】行政政法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5年5月26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决定将财政部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现予公布(见附件)。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严格规范政府内部审批行为,明确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财政部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财政部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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