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税〔2015〕第74号
  • 【发文机关】财税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5年6月12日
  • 【法规类别】增值税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5年6月12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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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现将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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