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会协〔2015〕第42号
  • 【发文机关】会协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5年7月1日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5年7月1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更加科学合理地设计评价方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会协〔2014〕22号)作出修订。

  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2.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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