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零售业节能状况调查的通知

  • 【法规文号】商办流通函〔2015〕第578号
  • 【发文机关】商办流通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5年7月31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5年7月31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大力发展绿色流通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函[2014]792号),做好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全面掌握零售企业能耗水平,2015年商务部将继续开展零售业节能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部分零售企业。零售企业包括总部(指设在本行政区域的企业总部)和门店。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推荐本行政区域不少于10家零售企业(总部)参加,每家零售企业选取2个典型门店(共计20个门店)。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增加参与调查企业数量。

  二、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将采取网上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法。

  (一)网上问卷调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参与调查企业登录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网站“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零售业节能状况调查”栏目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zszy.syggs.mofcom.gov.cn/)。商务主管部门填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商务部门调查表,见附件1),参加调查企业总部填报“零售企业总部节能环保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企业总部调查表,见附件2)和“零售企业典型门店节能环保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企业门店调查表,见附件3)。

  登录方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使用原“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中“省市县登录”栏目登录,系统将增加“零售业节能状况调查”模块供管理部门填报信息、分配企业用户名;参加调查企业通过“零售业节能状况调查企业登录”栏目登录,用户名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分配(见附件4)。

  具体登录及填报方法可向技术支持人员咨询。

  (二)实地走访:根据问卷反馈情况,选取部分地区商务主管部门的参加调查企业进行走访。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及时组织推荐本行政区域零售企业参加本次调查,并于8月7日前完成商务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的填报。为保证调查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可比性,推荐企业应尽量与2013和2014年参与调查的企业相同(2013及2014年参与调查企业名单见附件5)。

  (二)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填报的督促审核工作,确保填报质量,并于8月28日前完成对企业总部调查表和企业门店调查表(见附件2、3)的审核。

  联系人:流通业发展司杜博,梁志君

  电话:010-85093765,85093763

  传真:010-85093788

  邮箱:lthuishou@mofcom.gov.cn

  网上问卷调查技术支持:林志

  电话:010-56193137,15652996236

  传真:010-67086479

  邮箱:965690406@qq.com

  附件:

  附件1: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零售企业总部节能环保情况调查表.docx

  附件3:零售企业典型门店节能环保情况调查表.docx

  附件4:省级商务部门和参与调查企业登录方式.docx

  附件5:2013及2014年参与调查企业名单.docx

  商务部办公厅
  2014年7月31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