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法规文号】税总函〔2015〕第466号
  • 【发文机关】税总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5年8月28日
  • 【法规类别】其他政策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5年8月28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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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财政部近日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主体、渠道、内容和要求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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