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赋予定州市 辛集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的批复

  • 【法规文号】税总函〔2013〕第 386 号
  •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3年7月4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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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赋予定州市、辛集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限的请示》(冀国税发〔2013〕74号)收悉。为支持你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工作,经研究,我局同意赋予定州市、辛集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限,请你局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函调系统和电子传输系统中给上述两市配置审批、系统维护等相关权限。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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