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库〔2013〕第173号
  • 【发文机关】财库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3年9月5日
  • 【法规类别】国库管理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3年9月5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

  为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地区,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对照检查,依据《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暂行)》(财库〔2013〕75号)规定的接口标准改造业务系统,使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反映。

  附件: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9月5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