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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影视等出口服务编码及2015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升级包)的通知

  • 【法规文号】税总函〔2015〕第677号
  • 【发文机关】税总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2日
  •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5年12月22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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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影视等出口服务编码表,并制作了2015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升级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包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FTP通讯服务器(100.16.125.25)“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退税率文库升级,并及时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

  附件:影视等出口服务编码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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