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加强管理会计工作,我们起草了《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3月31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部会计司。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高大平 薛杰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52528 010-68552897
邮箱:xuejie@mof.gov.cn
财政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