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东、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取得实效,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决定近期对2014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开展绩效评价。我们结合前期工作,编写
了《2014年电子商务逬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三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现将评价指标体系送你们,请于1月12日前将意见反馈市场建设司(区域处)
联系人:张倩、张勇 电话:01 0-85093705 85093054
传真:010-85093703 邮箱:jsnongcunclui@mufcom.gov.cn
附件:《2014年电子商务逬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三次征求意见稿)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