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审计意见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函

  • 【法规文号】商建区域函〔2016〕第52号
  • 【发文机关】商建区域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6年1月21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6年1月21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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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东、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近期,审计部门在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行跟踪审计时指出,综合示范工作存在资金使用率低、农产品逬城推进缓慢等问题,要求在工作中加以改进。

  请示范省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切实加快工作进度o要督促各示范县按照工作要求,加强物流仓储配送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冷链、包装、分级和标准化水平,培育农村品牌,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网上销售比例,确保示范工怍取得实效。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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