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

  • 【法规文号】财教〔2015〕第448号
  • 【发文机关】财教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9日
  • 【法规类别】教科文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5年11月9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有关要求,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经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中职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现就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原则和目标

  (一)原则。

  1.明确责任,依法制定。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和中职教育“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地方是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省级要统筹推动本地区全面建立完善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各地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

  2.多元投入,分类支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健全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多元投入机制。在体现公平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分类支持,对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不同规模、不同效益的中职学校实行差异化拨款,促进办学水平整体提高和持续发展。

  3.促进改革,突出绩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要与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相结合,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激励相容、奖优扶优的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要与强化绩效管理相结合,将绩效理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中职教育经费分配使用全过程,体现目标和结果导向,加快发展现代中等职业教育。

  (二)目标。

  到2016年底,各地应当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以后年度,要结合财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生均拨款水平,逐步建立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到2020年,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基本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中职教育多元经费投入体系,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支持的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二、范围和标准

  (一)范围。

  各地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应当覆盖全部所属独立设置的公办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及高等职业学院附属中专班。

  (二)标准。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成本差异、财力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综合定额标准或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并逐步提高拨款水平。同时,要统筹协调公办中职学校与本地区民办中职学校举办者生均投入水平以及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

  各地在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过程中,应在优化中职教育资源布局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在校生规模、专业办学成本等因素,切实体现改革和绩效导向,对中职学校实行差异化生均拨款,促进中职学校内涵发展。要防止出现吃“大锅饭”和盲目扩招等问题。要向改革力度大、办学效益好、就业质量高、校企合作紧密的学校倾斜,向管理水平高的学校倾斜,向当地产业转型升级亟需的专业以及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行业专业倾斜,引导中职学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尚未建立拨款制度的省份应当于2016年年底前出台,已经建立拨款制度的省份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投入水平,逐步建立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举办中职学校的国有企业可以参照学校所在地公办中职学校的生均拨款标准,建立完善所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

  (二)强化省级统筹。各省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筹规划本地区中职教育资源配置,优化中职学校布局。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省内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明确经费分担责任,加大对辖区内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督促和引导举办中职学校的市、县,落实生均拨款所需经费。加强对民办中职学校的管理和支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探索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中职教育,促进民办中职教育发展。

  (三)推进改革创新。各地要积极推动中职学校转变办学理念,合理确定办学定位,调整和设置专业,强化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机制化、制度化,将产教融合理念贯穿于人才培养工作各个环节,大力推进中职教育改革创新。

  (四)开展绩效评价。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中职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制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科学合理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利用评价结果,调整完善支持中职学校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五)加强管理监督。各地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数等信息真实准确。要加强对中职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所属中职学校严格执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开展相关检查。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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