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0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16〕第10号
  • 【发文机关】总署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6年2月4日
  • 【法规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6年2月4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是海关和有关政府部门、从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为便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准确申报,我署根据相关标准更新以及技术发展等情况,新增和调整了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本公告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 2016本国子目注释.doc

  海关总署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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