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系统内部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税函〔2011〕第562号
  • 【发文机关】国税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0日
  •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0日
  • 【废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关联知识

【全文失效】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的通知(2015-12-31   税总发〔2015〕162号)附件41《废止文件清单》序号5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1〕22号)精神,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管理涉及的相关税收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完善,有关补丁程序已经发布,税务总局一级采集的税务系统内部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已通过电子传输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下发,为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补丁程序和电子传输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补丁程序升级要求,及时做好系统升级工作。

  二、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电子传输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及时下载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并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三、此次下发的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为税务总局采集信息,数据来源为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出口退税宏观分析及预警监控系统、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系统、税务稽查协查系统等税收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由出口退税宏观分析及预警监控系统汇总、分类定级。数据下发由电子传输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实现。

  四、由于采集工作量大,此次部分《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采集表》数据暂未完成采集下发。西藏和上海地区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与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数据结构存在差异,此次上述两地区数据暂未完成采集下发(具体采集下发数据情况见附件)。

  五、新下发的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后将替换原各地上报的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

  六、各地对发现的税务总局采集数据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一级采集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数据采集下发情况说明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一级采集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数据采集下发情况说明

  一、关注企业信息

  (一)采集数据来源

  1.《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信息)采集表一》,数据来源为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系统和税务稽查协查系统。

  2.《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一般纳税人偷增值税明细信息)采集表四》、《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查处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明细信息)采集表五》、《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一般纳税人稽查部门关于增值税问题立案未结案情况明细信息)采集表六》、《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集表八》、《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办理税务登记两年内注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集表九》和《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同一法定代表人企业发生认定非正常户或税务登记两年内注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集表十》,数据来源为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二)采集数据情况

  1.开票日期为2009年1月1日以后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6,872条,纳税人识别号405个。

  2.开票日期为2009年1月1日以后的,企业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6,872条,纳税人识别号388个。

  3.查处日期为2011年1月至6月,一般纳税人偷增值税明细信息30,915条,纳税人识别号11,424个。

  4.查处日期为2011年1月至6月,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明细信息9条,纳税人识别号8个。

  5.查处日期为2011年1月至6月,一般纳税人稽查部门关于增值税问题立案未结案情况明细信息6,545条,涉及纳税人识别号6,279个。

  6. 认定为非正常户时间为2008年1月1日以后的,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信息17,272条,涉及纳税人识别号17,272个。

  7. 核准登记日期为2008年1月1日以后,办理税务登记两年内注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信息5,042条,涉及纳税人识别号4,983个。(不含注销迁出)

  8. 同一法定代表人企业发生认定非正常户或税务登记两年内注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信息2,686条,涉及纳税人识别号2,686个。

  (三)关注企业信息分类定级情况

  此次采集汇总关注企业合计36,056户。

  按关注级别统计:

  1.关注级别为一级的共5,116户。

  2.关注级别为二级的共16户。

  3.关注级别为三级的共6,041户。

  4.关注级别为四级的共24,883户。

  按定级原因统计:

  1.骗取出口退税、偷税、虚开或接受虚开发票2年内2次以上的2,881户。

  2.骗取出口退税、偷税、虚开或接受虚开发票2年内2次以上且骗取出口退税、偷税、虚开或接受虚开发票的税额5万元以上的1,334户。

  3.骗取出口退税、偷税、虚开或接受虚开发票的税额5万元以上的901户。

  4.骗取出口退税、偷税、虚开或接受虚开发票税额5万元以下的5,974户。

  5.涉嫌偷税、涉嫌骗税、涉嫌虚开或涉嫌接受虚开发票税额50万元以上的16户。

  6. 涉嫌偷税、涉嫌骗税、涉嫌虚开或涉嫌接受虚开发票税额50万元以下的67户。

  7.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17,225户。

  8.办理税务登记两年内注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4,982户。

  9.非正常户或经营2年内注销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其他企业信息的2,676户。

  二、关注商品信息

  根据前期总局确定的关注商品目录,完成了关注商品的定级处理工作,合计1,731种商品,关注级别均为4级。

  三、两年内虚开和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采集表一)、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采集表二),合计3,327条,涉及购方纳税人252户,涉及销方纳税人23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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