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度中央文化企业发展情况有关材料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文资函〔2016〕第5号
  • 【发文机关】财文资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6年5月13日
  • 【法规类别】教科文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6年5月13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有关中央文化企业:

  为深入了解中央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情况,财政部将组织报送2015年度中央文化企业发展情况有关材料,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及内容

  请各中央文化企业立足自身实际情况,认真总结转企以来的改革发展情况,形成以下书面材料:

  (一)《2015年度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全部企业提交)。内容包括:2015年企业经营情况,结合近5年(2011-2015年)发展情况进行经营态势及原因分析;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情况;2015年重点改革举措;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未来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和企业优劣势分析等。

  (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情况报告》(全部企业提交)。内容包括: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或依据(附正式文件);考核的主要形式、内容和程序;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结构及发放标准;近三年企业负责人考核评价结果和薪酬兑现情况;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三)《监事会工作报告》(仅集团公司和公司制企业提交)。内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情况;2015年监事会履职情况;对企业经营及领导班子的监督检查情况及评价;对企业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情况及评价;企业存在的风险、不足及解决建议等。

  (四)《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自查报告》(连续三年以上亏损企业提交)。内容包括:近三年亏损情况,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分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评估,主客观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打算等。

  (五)企业负责人信息采集表(全部企业提交)。内容包括:企业负责人基本信息、任职信息、考核信息、联系信息等,附任免审批表、任免文件。

  (六)企业基本情况(全部企业提交)。内容包括:企业简介、企业章程、人事负责人信息等。

  二、报送要求

  书面报告应客观反映企业真实情况,以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析,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材料(一)至(四)的电子文档通过“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企业负责人信息子系统/企业负责人管理/述职管理”模块上传,word版和加盖企业公章的pdf版各一套,纸质版报送至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五)通过“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企业负责人信息子系统/企业负责人管理/企业负责人信息管理”模块填写或上传。材料(六)通过“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企业负责人信息子系统/企业基本情况”模块填写或上传(操作手册从财政部文资办网站/政策发布中下载)。

  请有关企业(名单见附件)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送材料。根据收集的书面材料,我们将对中央文化企业发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择机组织有关企业开展专题座谈。

  联系人:王昱 孙广鑫

  电话:(010)68553738 68553740

  传真:(010)68553707

  平台网址:http://wzjg.mof.gov.cn 或通过“财政部文资办网站/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平台”链接登录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4号707

  邮编:100820

  电子邮件:wzbsc3707@163.com

  附件:有关中央文化企业名单

  财  政  部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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